《增删卜易》009章、用神、元神、忌神、仇神章
用神者,即前各类之用神。元神者,生用神之爻,即为元神。忌神者,克用神之爻也,即为忌神。仇神者,克制元神不能生用神,反生忌神而克害用神,即为仇神。假令金为用神,生金者土也,土为元神;克金者火也,火为忌神;克土生火者木也,木为仇神。余仿此。
不拘占何事,先看何爻为用神。既得用神,须看旺相否?有元神动而生扶否?有忌神动而克害否?
如:曾于巳月 甲寅日(旬空:子丑),占往营中贸易。得“巽之涣”卦

用神者,即前各类之用神。元神者,生用神之爻,即为元神。忌神者,克用神之爻也,即为忌神。仇神者,克制元神不能生用神,反生忌神而克害用神,即为仇神。假令金为用神,生金者土也,土为元神;克金者火也,火为忌神;克土生火者木也,木为仇神。余仿此。
不拘占何事,先看何爻为用神。既得用神,须看旺相否?有元神动而生扶否?有忌神动而克害否?
如:曾于巳月 甲寅日(旬空:子丑),占往营中贸易。得“巽之涣”卦

父母爻:占父母,即以卦中之父母爻为用神。祖父母、伯、叔、姑、姨父母,凡在我父母之上,或与我父母同辈之亲,及师长、妻父母、乳拜认之父母、三父、八母,或仆占主人,皆以父母爻为用神。占天地、城池、墙垣、宅舍、屋宇、舟车、衣服、雨具、绸缎、布匹、杂货、及章奏、文书、文章、书馆、文契,亦以父母爻为用神。物类亦多,在人通变,一切庇羁我身者是也。
官鬼爻:占功名、官府、雷霆、鬼神、妻占夫,皆以官鬼爻为用神。占乱臣、贼盗、邪崇,亦以官鬼爻为用神。物类亦多,一切拘束我身者是也。
乾为天:世在六爻;天风姤:世在初爻; 天山遁:世在二爻;火地晋:世退在四爻; 天地否:世在三爻;风地观:世在四爻; 山地剥:世在五爻;火天大有:世退在三爻;
隔世爻两位,即是应爻。余卦仿此。
[乾按] 学会纳甲法后,寻世认宫即为第二难关,学者若熟记此章按世应之规律,即可不查卦象全图,也可排出所占之卦,动变分明,颇为神速。
生我者为父母,我生者为子孙,我克者为妻财,克我者为官鬼,比和者为兄弟。
乾兑金兄土父传,木财火鬼水子源。(乾兑两宫,八卦俱属金)
坎宫木子兄属水,金父火财土为鬼。(坎宫属水)
坤艮土兄火为父,木鬼水财金子路。(坤艮两宫,八卦俱属土)
离宫木父土子孙,水鬼金财火弟兄。(离宫属火)
震巽木兄水父母,金鬼火子财是土。(震巽两宫,八卦俱属木)
如占得“乾为天卦”

乾在内卦,子水、寅木、辰土;乾在外卦,午火、申金、戌土。 坎在内卦,寅木、辰土、午火;坎在外卦,申金、戌土、子水。 艮在内卦,辰土、午火、申金;艮在外卦,戌土、子水、寅木。 震在内卦,子水、寅木、辰土;震在外卦,午火、申金、戌土。 巽在内卦,丑土、亥水、酉金;巽在外卦,未土、巳火、卯木。 离在内卦,卯木、丑土、亥水;离在外卦,酉金、未土、巳火。 坤在内卦,未土、巳火、卯木;坤在外卦,丑土、亥水、酉金。 兑在内卦,巳火、卯木、丑土,兑在外卦,亥水、酉金、未土。
占卦法:用钱三文(以乾隆通宝铜钱为佳)
占卦时.首先将三个铜钱平入于手心,两手合扣,问事之人要集中意念,脑子只准专想所要预测之事,反覆摇动手中铜钱,然后将铜钱掷于盘中,看铜钱的背和字的情况。
一个背,两个字,称作“单”,画作“ ′ ”为少阳。
两个背,一个字,称作“拆”,画作“ ″ ”为少阴。
三个背,没有字,称阼“重”,画作“ ○ ”为老阳,是变爻。
三个字,没有背,称作“交”,画作“ × ”为老阴,是变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