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增删卜易》025章、暗动章
静爻休囚,日辰冲之,为日破;静爻旺相,日辰冲之,为暗动。暗动者,有喜有忌。用神休囚,得元神暗动以相生;忌神明动于卦中,得元神暗动以生用神,皆谓之喜。用神休囚无助,若遇忌神暗动,克害用神者,则谓之忌。
古以暗动,福来而不知,祸来而不觉。又曰:吉凶之力则半,迟速之应则缓。究竟何尝不知不觉,又何尝缓耶。
即如:寅月 乙未日(旬空:辰巳),占女痘,得“坤之师”

静爻休囚,日辰冲之,为日破;静爻旺相,日辰冲之,为暗动。暗动者,有喜有忌。用神休囚,得元神暗动以相生;忌神明动于卦中,得元神暗动以生用神,皆谓之喜。用神休囚无助,若遇忌神暗动,克害用神者,则谓之忌。
古以暗动,福来而不知,祸来而不觉。又曰:吉凶之力则半,迟速之应则缓。究竟何尝不知不觉,又何尝缓耶。
即如:寅月 乙未日(旬空:辰巳),占女痘,得“坤之师”

寅刑巳,巳刑申,申刑寅,子刑卯,卯刑子。丑戌相刑,戌未相刑。又云:辰午酉亥,谓之自刑。夫三刑者,余屡试之,或因用神休囚,再兼他爻之克,内有兼犯三刑者,则见凶灾。若只独犯三刑,得验者少,占过数十年来,只验一卦。
如:寅月 庚申日(旬空:子丑),占子痘症,得“家人之离”

巳火子孙,既当春令,子孙旺相,许之可治。后死于寅日、寅时,始悟:月建在寅,日建在申,与巳爻子孙共作三刑故耳。无他爻之伤而得验者,独此一卦,至于子卯、辰戌丑未,亦有验者,然皆附和而为凶者也。
子午相冲、丑未相冲、寅申相冲、卯酉相冲、辰戌相冲、巳亥相冲。
相冲之法有六:
日月冲爻者,一也。
卦逢六冲者,二也。
六合卦变六冲者,三也。
六冲卦变六冲者,四也。
动爻变冲者,五也。
爻与爻冲者,六也。
冲者,散也。凡占凶事,宜于冲散;占吉事,则不宜。亦必兼用神而言,用神若旺,虽冲不碍;用神失陷,凶而又凶。至六合卦变六冲者,用神纵旺,亦始吉终凶,图事虽成,有头而无尾也。
申子辰合成水局。巳酉丑合成金局。寅午戌合成火局。亥卯未合成木局。
一卦之内,有三爻动而合局者,一也。
两爻动,一爻不动,亦成合局者,二也。
有内卦初爻、三爻动,动而变出之爻成三合者,三也。
有外卦四爻、六爻动,动而变出之爻成三合者,四也。
余按:此三合局者,有凶有吉。
如占功名,合成官局,谓之官旺;倘合成财局,谓之财旺生官;倘合成子孙局者,乃伤官之神也。占求财,如合成财局,谓之财库;合成子孙局者,谓之子孙局生财;倘合成兄弟之局,乃破败、耗财、阻隔之神也。占祖茔、家宅,宜父母爻而合局;占婚姻、夫妇,宜财官旺而合局。占久远喜庆之事,宜于成局,永远坚牢;若占官讼、忧疑事而合局者,终身锢结其心,难于消释。
子与丑合。寅与亥合。卯与戌合。辰与酉合。巳与申合。午与未合。
日月合爻者一也。如丑月占得坎卦,世爻子水与月建作合是也。
爻与爻合者二也。如占得天地否卦,世应两爻俱动,卯与戌合是也。但有一爻不动,亦不为合。
爻动化合者三也。如占得天风姤卦,世爻丑动,化出子水作合是也。
卦逢六合者四也。如占得天地否卦,内外六爻自相和合者是也,不动亦是。
六冲卦变六合者五也。如占得乾为天卦,乃八纯六冲之卦,若外卦三爻俱动,变为乾之泰卦,谓之六冲而变六合是也。
子水,丑土,寅木,卯木,辰土,巳火,午火,未土 ,申金,酉金,戌土,亥水。
日辰为六爻之主宰,司四时之旺相。日辰即本日之日辰,又为日建。前章言:月令司三旬之令,令于春则生,令于秋则杀,春夏秋冬,各令其时。独日辰不然,四时俱旺,操生杀之权,与月建同功。
冲旺相之静爻,即为暗动,冲衰弱之静爻,则为日破。爻之旺而静者,冲之则为暗动,愈得其力;爻之衰而静者,冲之则为日破,愈加无用。
冲空即起,冲合即开。爻之衰弱,能生扶拱合,如时雨以滋苗;爻之强旺,能克害刑冲,似秋霜之杀草。爻遇旬空,日辰冲起而为用,谓之冲空则实;爻逢合住,遇日建以冲开,谓之合处逢冲。但凶神合处喜逢冲,吉神合住又不宜冲也。